《成為一個人》後記:踏實感

《成為一個人》後記:踏實感

在讀完《成為一個人》 之後,就按照自己的體驗回饋給阿勇,收到回覆之後當下覺得暖爆了,心中感受到一股暖流,於是就開始思考關於「踏實感」: ⁡ 我一直在想那種心中的踏實感是什麼意思,比較熟悉的反而是心中的空虛感:當一件事結束之後,心裡覺得空空的、少了一塊拼圖似的,價值和意義感消滅了。 ⁡ 在什麼時候心中會覺得被填滿、飽滿、溫暖、踏實呢?對我來說,應該是感受到自己的聲音被聽見的時候。例如:這陣子跟人暢聊好幾個小時,我覺得自己被好好聆聽、我的經驗被回應了。 ⁡ 究竟踏實感是什麼意思呢?我會想像脫下鞋子、腳真的踏在地上接觸地面,那種很實在的感覺,因為藉由肌膚接觸,所以神經可以很確實地接收訊息。 ⁡ 而關於脫鞋子就讓我想起舊約當中的一段經文:「神說:不要近前來。當把你腳上的鞋脫下來,因為你所站之地是聖地;」〈出3:5〉,意思是說鞋子象徵自己雜亂的想法,要先把自己的想法倒空才行。 ⁡ 禱告,或是拜拜也好,我發現當人們在祈禱時候總是特別的真誠。無論是哪個宗教,總會教導要淨空自己的想法、掃除雜念,用心理學來說也叫「正念」。 ⁡ 結合《成為一個人》的學習,我覺得「把腳上的鞋脫下來」的意思並不是真的要把自己的想法丟棄,而是活在此時此刻的當下。換言之,所謂「淨空自己的想法」只是淨空不屬於此時此刻的想法,專注於當下的體驗與感受。(這真是個重大發現)。 ⁡ 結論:把腳上的鞋脫下來吧 ⁡ 用一句話來說,《成為一個人》的核心是:必須不斷回到此時此刻,聆聽當下的體驗,確保自己如其所是,而不是被他人的想法宰制。 ⁡ 而宗教信仰和正念也教導我們要把腳上的鞋脫下來,也就是淨空自己的想法和雜念,保持真誠、敬虔的心,藉此感受「真實」。 ⁡ 回到踏實感這件事,那種令人感到實在、被意義填滿的感覺似乎可以用脫鞋子詮釋:就如同把腳上的鞋子脫下來,當我們專注於當下、聆聽自身體驗,用肌膚接觸時,方能以真實待人。踏實感,也能被詮釋為「踏在真實上」一種很真實的感覺吧。 ⁡ 最後,我覺得踏實感是很可貴的,唯有彼此帶著真誠的態度對話(而非獨白),不斷地活在此時此刻、互相聆聽,這樣的時刻心中才能被豐富的意義感填滿,感受那股踏實。

書摘|《成為一個人》

書摘|《成為一個人》

閱讀心得 閱讀心得|《成為一個人》:人生是不斷解殖自己、成為自己的過程 第一章 P.13 真正曉得什麼叫傷害、該往何處去、哪部分的問題最重要、哪些經驗被深深掩埋等等,而真正曉得這些的,是案主本人。 我學到的幾個重要的心得 一P.19 在我和他人的關係中,我發現:如果把眼光放遠一點的話,那我若有意地表現一些非本然的我自己,那將是毫無助益的。如果實際上我在生氣而且滿懷批評之意,那麼,刻意表現得很平靜或很愉快,就毫無用處。如果實際上我一無所知,而卻要表現得好像知道答案,那也是沒用的。如果有些時候我懷著敵意,但卻表現得像個充滿關愛的人,那是沒有用的。如果實際上我正在擔驚受怕、滿腹疑慮,卻要裝得好像信心十足的樣子,那對我才真是一無是處。就拿個更簡單的情形來說吧,我這個說法也一樣真實:如果我覺得不舒服,卻要裝得沒事的樣子,那也一樣沒有什麼好處。 我在這裡所說的,換用另一種說法,那就是:在我和他人的關係中,試圖去維持一個假裝的表面,那是從來也不會有效或有意的,也就是說:最無益的乃是表面上的一套作法和實際的體驗大相逕庭之時,我相信:在我希望和另一個人建立一種有建設性的關係時,那種表裡不一的情形最是使我無法成功。我要坦白表明:就算我覺得這種信念十分真切之時,那並不意指我可以總這種認識中充分地得利。事實上,我在和別人建立個人關係的過程中所犯的種種錯誤,以及我無法對別人有助益時,多半都可以歸咎於此—也就是說,為了某種自我防衛的理由,我在表面上的作為和我真實的感受各自往不同的方向跑了。 二P.20 「我發現:在我能夠很接納地聽我自己、做我自己的時候,我才是個比較有效的治療者。我覺得,這許多年來,我才充分學會聆聽我自己;我也因此比以往更能充分地之小我在任何時刻中真正的感覺—我能明瞭我真的在生氣,或真的正在拒絕一個人;或者我能感覺到我對一個人是否有足夠的溫暖和關愛;或者我是否對眼前發生的事情感到厭煩、沒趣;或者我是否急切地想瞭解這個人,或者我是否在合這個人的關系中感到慌亂和害怕。這些各色各樣的態度乃是我可以從我這兒聽出來的。我還可以這麼說:我因此變得更能完全讓我做我自己。我也因此變得更容易接納自己之為一個絕不完善的人,而這個人並不是永遠都能夠運作自如的。」 P.21 「當我能接納本然的我自己之後,我才能發生變化。我相信這是我從我的案主以及我自己的體驗中學來的-除非我們能完完全全地接納自己本來的樣子,否則我們就不能改變,不能從現在的立足之處移出半步。而人的變化好像總是在這樣的狀態下不知不覺地發生。」 「能成自己之後,好像又能促發另一種結果:關係變得真實了。真實的關係具有一種極能產生活力與意義的方式。假若我能接納自己正被這個案主或這個學生弄得惱火或厭煩,那麼我也更可能去接納他的感覺。然後我也更能去接納當時正在我或在他之中可能產生變化的體驗和感覺。真實的關係通常都傾向於產生變化而非滯留在原處。」 「所以我發現:若要我對人最有助益,那麼我最好能維持著『讓我如我所是』的態度;最好能知道我所能承受和容忍的極限在哪裡,並接納此一事實;最好能知道什麼時候我會有想要塑造別人、操縱別人的慾望,並接納那就是我自己的一部份真相。我寧願對這些感覺都能接納,正如我能接納自己待人溫暖、有興趣、寬容、善良、瞭解等等的感覺,因為這些也都是我自己非常真實的部分。只當我能將所有這些態度接納為事實、為我的部分之時,我和他人的關係才能變得如其所是,而因此最能促成生長、發生變化。」 三P.22 「我發現,能允許自己去瞭解(understanding)他人,實在具有無比的價值。」 「難道真有必要允許自己去瞭解別人嗎?我想那是真的。對於別人像我們所做得陳述,我們最常有的反應乃是立刻去評價、判斷而不是去瞭解。當別人表示他的一些感覺、態度或信仰時,我們通常或脫口而出地說:『對對對』或『真笨』或『不正常』、『不像話』、『不對』或『那樣真不好』。我們很難得允許自己去正確地瞭解他所說的話對他究竟有什麼意義。我相信那是因為:瞭解是很冒險的。如果我讓自己確實地瞭解別人,我可能會因為那種瞭解而發生改變,而我們都害怕改變。」 「瞭解能以相互的方式豐富我們的經驗。當我和一位難過的案主在一起,或想去瞭解一位精神病患的怪異世界,或去瞭解、感受一個覺得人生太痛苦、難以忍受的人,或去瞭解一個覺得自己毫無價值、一無是處的人—這些瞭解在在都能豐富我的經驗。我之所以能從這些經驗中學到很多,乃是因為它能改變我,使我變成一個更能反應的人。也許更重要的是:我對於這些人的瞭解允許他們產生改變;允許他們去接納他們自己的恐慌、怪異的思想、悲慟的感覺和畏縮懦怯,同時接納他們自己也有充滿勇氣、善良、愛意和敏感的時候。而且,他們和我同樣可體驗到:只要有人能充分瞭解那感覺,就能使他們接納那些原在他們自己裡面的感覺。」 「而不論我所瞭解的什麼樣的一個人,我發現這些瞭解對我都很有價值。但,更重要的事,對這些人而言,覺得被人瞭解也具有非常積極的價值。」 四P.23 「我發現:若果我能打開一些管道,讓別人可由之而像我傳達他們的感覺和他們個人所體驗的世界,那將會豐富我的經驗。因為瞭解總能令人感到欣慰,所以我喜歡減少別人和我之間的障礙,這麼一來,如果他們想要的話,才能夠正充分地展露自己。」 「在治療的關係中,我可以用好些方法使案主更容易表達他自己。我可以用自己的態度在關係中創造出安全感,使這種表達變得更可能些。至於用敏感的瞭解,能看待他就像他看待自己一樣,而且也能接納他具有那些知識和感覺,這樣也很有幫助。」 「我所希望的是減低恐懼或防衛之心。若果如此,人才能夠自由自在地表達他們的感覺。」 五P.24 「我發現,當我能接納他人時,我會感到無比的欣慰。」 「我真的能允許別人對我心懷敵意嗎?我能接納他的憤怒,並視之為他自己的真實而又正當的一部份嗎?我能否接納一個對生命和種種問題的看法都和我迴然不同的人?我能否接納這樣的一個人—非常肯定我、仰慕我,乃至想把自己塑造成像我一樣?所有這些都包含在『接納』之中,但那是不容易的。」 「我相信,在我們這個文化中,有一種看法變得日漸普遍,就是說,我們每個人都相信:『別人所有的感覺、思考和信仰,都必須和我一樣。』我們發現,要允許自己的孩子、或父母、或自己的配偶對某些特定的事情或問題有不同的感想,那真是困難得很。我們無法允許我們的案主或學生用他們自己的方法運用他們的經驗。講到國家層次吧,我們也無法允許別的國家和我們用不同的方式去思想或去感覺。」 「然而,在我看來,這種各個分別的個體,以及每個人都能以自己的方式去運用自己的經按,和在經驗中發現自己的意義—這都是生命之最無價的寶藏。每一個人對他自己而言都是一座孤島,而且真實不二;假若他想向其他諸島搭乘橋樑,他必須首先要能願意做他自己、允許成為自己。所以,我發現:當我能接納他人,或說得更仔細些,就是接納那些情感、態度、信仰,並視之為那個人之中的真實而又有活力的部分,然後我才能肯定我在協助他去成為一個人:在我看來,能這樣做,其中的價值深厚無比。」 六P.25 「我愈是能夠向我自己以及他人內在的真實(realities)而展開時,我愈發現自己不會集忙地想鑽進『固守的據點』中。當我試圖聆聽我自己正在經歷著的體驗時,或當我愈是試圖把這同樣的聆聽態度延伸到另一個人身上時,我愈是能尊重我所感受到的這種生命之複雜的過程。所以我變得愈來愈不願意急急忙忙衝進那個固守的據點—去確定目標,去塑造別人,去操縱或催促別人走上我要他們走的道路。更容易令我滿足的,毋寧是讓我做我自己,而讓別人去做他自己。」 「我很瞭解這個說法聽來一定令人感到很陌生,甚至像是某種東方的觀點。如果我們不以自己的目標去塑造別人的話,活著又是為了什麼?如果我們不把我們認為別人該學會的都交給他們的話,生命又是所為何事?如果我們不去使他們和我們思想的、感覺得都一樣的話,生命還會有甚麼意義?哪有人像我方才說過的那種『無為』的觀點?我敢說,你們當中很多人都會有類似的反應。」 七P.26 「我能夠信任我自己的體驗。其中有一個很基本的,而且長久以來我也一再獲得證明、一再學習的乃是:當我覺得一件事好像很有價值或值得去做時,那它就是值得去做。換句話說,我學習到的是:對於一個處境,我的整個有機體的感覺比我的智識更值得信賴。」 「我發現,當我能信任一些內在的,非智性的東西感覺時,我在那些當終究可找到智慧。」 「在我逐漸能夠更深信自己整個人的反應之後,我發覺我就可以用此來導引我的思考。我變得更能尊重那些倏來倏去的種種模糊不明的想法,種種覺得似乎具有重要性的想法。我頗願認為這些不清晰的想法或念頭會帶領我走到重要的地方。我認為這就是信任我的體驗的整體性。而我學到這些是用來懷疑我的智性是否真的更有智慧。我趕肯定:體驗的整體性雖仍有可能會出錯,但我相信它比單獨運用心智意識所出的差錯要少些。像我這種態度Max Weber(美國立體派畫家)說得好:『在從事我這種微不足道的創造性工作時,我深深地仰賴那些我還不知道的,以及我還沒做過的。』」 八P.27 「由上述的一點衍伸出另個心得,那就是:別人對我的評價(evalution)並不能引導我。我可以說,別人的種種判斷,總是該聽聽,該弄清楚那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但那卻永遠不會引導我。」 九P.28 「對我而言,體驗本身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性。效度(validity)的準繩就在於我自己的體驗。任何別人的觀念,以及我自己的觀念,都比不上我的體驗那麼有權威。為了發現真理,我必須一而再、再而三地返回到體驗之中,而這麼使我逼近真理的過程和我之成為我自己的過程是一樣的。」 「所以,不論是《聖經》或先知—不論是佛洛伊德或是實徵研究—不論神的啟示或人的啟示—都不能超過我所直接體驗到的,而取得優先的決定權。」 「用語義學的說法,我的體驗之所以更具有權威,乃是因為它更為基本(primary)之故。在整個體驗的層級中最具權威性的當在最基層。如果我閱讀一個心理治療的理論,如果我也根據我和案主一起工作的經驗而寫下一個心理治療理論,如果我也和案主一起進行心理治療的種種體驗,那麼上述所列舉的三種體驗,其權威性的程度是按照我的排序而增加。」 「我的體驗並不是因為不會犯錯而具有權威性,相反的,乃是因為它正在體驗層級的最底層可以不斷地用新的、基本的方式去檢查它而然。正因此故,體驗即使經常有失誤或會犯錯,卻永遠都是開放的,以迎接必要的修正。」 十P.28 「我很喜歡在體驗之中發現秩序。我好像總是難免在一大堆的體驗之中尋出它的意義、秩序或法則。正因為我有這樣的好奇心,我在追尋之中感到十分滿足,也因此使我能逐一地做出我的主要理論。」 「我把科學研究合理論建構兩者都看成是有意義的體驗理出個頭緒,並把它的意義說出來。這個世界或能看來很有秩序而令人滿意,那麼它的存在的理由便字在期中;另一個理由是,當一個人能理解自然之中有秩序的種種關系時,這種理解自會引發出許多令人欣慰的成果。」 十一P.29 「事實總是友善的。」 十二P.31 「我的體驗告訴我說,人都具有一個基本上是積極的方向。我在做治療時,和我有最深刻接觸的案主,包括那些帶來最多困擾的人,那些行為最反社會的人,那些具有最不正常感覺得等等人在內,結果我發現這樣的信念都很真確。當我能很敏感地瞭解他們所表達的感覺,當我能以他們的立場去接納他們,承認他們有權利和別人不同,然後,我才發現他們都會願意朝某個方向去改變。那麼,究竟是朝哪些方向呢?我相信最能描述這些方向的字眼就是像積極性、建設性,或像自我實現、像成熟、像社會化而成長等等。我覺得一個人愈是能被完全瞭解和接納,那麼他便愈是傾向於剝除虛偽的面貌,不再用之於應付生活,而且他也會欲能積極向前邁進。」 「我不希望別人以此而誤解我的意思。我對於人的本性所持的並不是快樂小天使(Pollyanna)式的樂天觀點。我很能看出:人在重重防衛以及潛隱的恐懼之下,會表現而且已經表現過很多令人難以置信的殘暴、恐怖的破壞、不成熟、退化、反社會、傷害等等行為。不過,我的經驗中最能令人振奮的部分也就是和這些人一起做治療,然後發現:在他們之中(就如同在我們每一個人之中一樣)有些最深的層次裡,也潛伏著非常積極的方向。」 十三P.32 「人的生命,在最好的狀況下,乃是個流動、變化的過程,其中沒有什麼是固著不變的。不論是在我的案主或在我自己,我發現:生命在最豐富而又最有價值的時刻,一定是個流動的過程。但要體會這一點的話,一方面是很能令人著迷;但另一方面也有點可怕。在我能讓我的體驗之流載我流向前去,流向我才剛能模模糊糊意識到的目標而去的時候,我通常就是在我的最佳狀態中。我的體驗支流極其錯綜複雜,但當我能在其中載浮載沈,而且還能一直嘗試去瞭解那變動不拘的複雜性,顯然其中並沒有任何定點讓我停留。當我能在如此的過程之中時,顯然我不會持有一個封閉的信仰體系,也不會有一套永遠不變的原則。能引導生命的乃是對於體驗能不斷瞭解、不斷闡釋的那個過程本身。所以生命就是一直在形成(becoming)的過程之中。」 「我現在很清楚,我就是因此而不鼓勵人或說服別人去持有一套哲學,或信仰、原則之類的東西。我對於我的體驗必須做我自己的解釋,以求取它對我當前的意義,我只能依此而活。然後,對於他人,我只能試著允許他們擁有同樣的自由,去發展他們自己內在的自由,並且也尋此而對他們自己的體驗能做出有意義的詮釋。」 「如果世間確有真理這回事的話,那麼,每一個人所擁有的自由尋所過程,最後(我相信 )必會在此匯聚。而我也好像曾以一些有限的方式,體會到了這一點。」 第二章 我怎麼能有助於人? P.36 「我怎麼樣能提供一種關係,使這個人能用之於他自己的成長?」 我們固然有可能像一個人說明他自己,為他製作來日生活的處方讓他向前走去,或在知識上訓練他,使他能知道更令人滿意的生活方式。但在我的經驗中,這些方法都徒勞無功。充其量,這些方法所能完成得只是一些暫時性的改變,過不了多久,效果消失了,留下的是一個更相信自己有所不足的人。 由於利用智性的工作取向一再失敗,終於逼得我去尋找、辨認出:變化之所以發生乃是透過關係(relationship)之中的體驗。 若果我能提供某種型態的關係,則令一個人就會在他自身中發現一種能力,以運用此關係來成長,而個人的發展和變化也會繼之發生。 人的關係 P.38 我發現,在我和人的關係中,我愈是真誠(genuine)便愈有幫助。這就表示:我必須對我自己的感覺有所覺察,並且還要做到盡其可能的程度,而不光是像人展現一個人代表某種態度的外表,骨子裡又藏著另一種態度,乃至連自己都不曉得自己的態度是甚麼了。 真誠之中含有一種意願,想要在我說的話、做的事當中表達並且成為(to be)在我自身中的種種感覺和態度。只有在這種方式的關係之中,才會具有真實(reality),而真實似乎是最最重要的第一個條件。只當我能向別人提供一個在我之中的真實,然後,那個人才有可能在他自己之中成功地找到真實。即使在我所感覺到的態度並不令我愉快,或這種態度似乎無助於形成良好關係時,上述原則仍是對的。能成為真的(to be real)乃是至為重要的。 ...

閱讀心得|《成為一個人》:人生是不斷解殖自己、成為自己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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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摘 書摘|《成為一個人》 前言 前陣子剛讀完《成為一個人》,內心就認定這是一本非常有價值的書。Carl Rogers觀察分析心理治療案主的變化過程,探討變化如何發生、以及治療過程中何種因素(態度、氣氛、環境)有益於人產生改變,讓案主從心理困擾中解放。Rogers在開頭以「產婆」形容自己治療師的角色,他提供安全且自在的「協作關係」,藉此協助案主拋棄應付生活的假面具,找回那躲在自我防衛背後的真我。 閱讀《成為一個人》是一段解殖自我的過程,讓人反思自己是否正「如我所是」地活著,還是順應了他人、父母、社會文化的期待,躲入某種奴隸狀態中,姑息地求得生存?「解殖」是某位前輩曾經告訴我的概念,意味著要從那殖民自己的思想、文化中解放,這與Rogers所說「成為一個人」不謀而合。至於解放後要找回什麼呢?Rogers的答案是:自身的感受和體驗,若進一步納入後現代的觀點更可以指涉人的「身體感覺」。 以下分享我的重要心得&發現: 一、人是敏感的有機體 人是敏感的,不只擁有顆發達的大腦能作判斷,還有數億個感覺細胞、神經細胞,交織出我們極豐富的感官經驗。一般來說,這些感官經驗和訊息大多以被動的方式被大腦蒐集,接著由大腦發出指令、行動,這是我們所習慣「智識」的運作模式,也就是依靠大腦判斷。然而,受到社會化和自我防衛的影響,大腦有時會自動扭曲一些訊息,以便讓自己做出符合他人期待的行為,但也使得部分的感官經驗漸漸偏離了原有的意義和功能,我們變得容易壓抑情緒,盡量讓自己不受感性影響,保持「理性」(感性經常被認為是缺乏思考的衝動)。 Rogers相信,人本身就是功能強大、敏感發達的有機體,並帶有一種「自我實現的傾向」,也可以理解為天然的人格動力,若能好好自由發揮,終能引導人走向成熟、成長的方向。 「這種傾向是一種催促力,我們可以在所有的有機體以及人類的生命中看到 — 它就是要擴張、伸展、要變得自主自動,要發展、成熟 — 它是一種要表現、要激發整個有機體所有能力的傾向。這個傾向有可能會被堅殼厚甲的心理防衛作用層層襲捲;它也可能會藏在精心鏤刻的建築正面(facade)之後,否認了存在的地位,但我仍相信它存在於每一個人,也在等待著,一有適當的條件便會解放而表現出來。」P.40 然而,受到社會化和自我防衛的影響,我們容易壓抑有機體的功能,使得表面的作為與內心的體驗出現不一致,甚至相反的情況,例如:當我的內心感到焦慮時,卻在外表假裝沒事的樣子,防止自己的軟弱被看見。Rogers認為,這樣的作法毫無益處,且違背了自身的體驗。 「在我和他人的關係中,試圖去維持一個假裝的表面,那是從來也不會有效或有意的,也就是說:最無益的乃是表面上的一套作法和實際的體驗大相逕庭之時。」P.20 是什麼原因使我們變得戒備重重呢?是什麼原因使我們寧願拋棄自己的體驗以便符合他人的期待呢?Rogers認為社會化和自我防衛的根本來自於恐懼:我們害怕跟別人不一樣、害怕被他人評價、害怕不符他人期待、害怕被他人指責。為了迎合他人、父母、社會文化的期待,我們不惜發展出某種「假我」來回應外在的需求,卻同時壓抑了內心想說的各種真心話,將之埋藏起來。 「我所希望的是減低恐懼或防衛之心。若果如此,人才能夠自由自在地表達他們的感覺。」P.24 因此,Rogers提到心理治療師提供案主安全、穩定的治療關係,讓人能減低恐懼和防衛之心,自由地表達,因此不必再害怕面對自身的體驗,反而能更完整、自由地感受自己的狀態,知道自己真的正在生氣、難過,經歷各式各樣的情緒。 二、為何要接納自身體驗? 在談到「成為一個人」的概念時,Rogers不斷鼓勵我們以更開放的方式接納自身的體驗和感受,這是源於他個人重要的基本信念/信仰:認為有機體的感覺比自己的智識更值得信賴。 「我能夠信任我自己的體驗。其中有一個很基本的,而且長久以來我也一再獲得證明、一再學習的乃是:當我覺得一件事好像很有價值或值得去做時,那它就是值得去做。換句話說,我學習到的是:對於一個處境,我的整個有機體的感覺比我的智識更值得信賴。」P.26 「在我逐漸能夠更深信自己整個人的反應之後,我發覺我就可以用此來導引我的思考。我變得更能尊重那些倏來倏去的種種模糊不明的想法,種種覺得似乎具有重要性的想法。我頗願認為這些不清晰的想法或念頭會帶領我走到重要的地方。我認為這就是信任我的體驗的整體性。而我學到這些是用來懷疑我的智性是否真的更有智慧。我敢肯定:體驗的整體性雖仍有可能會出錯,但我相信它比單獨運用心智意識所出的差錯要少些。」P.27 體驗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性 Rogers不單單只是信任自己的體驗而已,他將之視為高度的「權威」。他認為,體驗是由人最基本層級的感覺組成,因此可以不斷地更新、變化,即使遇到問題也能即時修正。 「對我而言,體驗本身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性。效度(validity)的準繩就在於我自己的體驗。任何別人的觀念,以及我自己的觀念,都比不上我的體驗那麼有權威。為了發現真理,我必須一而再、再而三地返回到體驗之中,而這麼使我逼近真理的過程和我之成為我自己的過程是一樣的。」P.28 「用語義學的說法,我的體驗之所以更具有權威,乃是因為它更為基本(primary)之故。在整個體驗的層級中最具權威性的當在最基層。如果我閱讀一個心理治療的理論,如果我也根據我和案主一起工作的經驗而寫下一個心理治療理論,如果我也和案主一起進行心理治療的種種體驗,那麼上述所列舉的三種體驗,其權威性的程度是按照我的排序而增加。」P.28 「我的體驗並不是因為不會犯錯而具有權威性,相反的,乃是因為它正在體驗層級的最底層可以不斷地用新的、基本的方式去檢查它而然。正因此故,體驗即使經常有失誤或會犯錯,卻永遠都是開放的,以迎接必要的修正。」P.28 「不是因為它絕不犯錯,而是因為它可以完全對後果開放,也因而可以在每次行動之後,衡量後果之是否真能令自己滿意,而不斷作必要的修正。」P.229 讀到這一段時令我非常震驚,身為對權威過敏的人,經常會留意各種權力關係如何被好好處理,卻從未想過能這樣看待權威。如Foucault所說:「權力關係的本身沒有好壞之分,但它具有危險性。因此我們必須從各方面來思考如何用最好的方式疏導其力量。」Rogers將最基本層級的體驗視為最高權威,信任第一線最直接的感覺,讓自己保持不斷更新、修正的狀態,我認為這是處理權力關係很好的方法。從組織管理的意義上來看:基層的第一線工作者是最瞭解狀況的,但權威往往集中在管理高層,必須要給予基層足夠的信任才能順利運作。 體驗(身體感覺)充滿多樣性 另外,如同前面提到,人類擁有數億個感覺細胞、神經細胞,人體本身即是高度發達的有機體、接受器,由視覺、嗅覺、聽覺、觸覺、味覺等交織出我們複雜的感官體驗,這些體驗本身充滿了多樣性。然而,受限於文字上「體驗」二字實在沒辦法完整詮釋「體驗」的精髓,我們必須有意識地思考體驗二字背後的意義:它由各式各樣的感官經驗和身體感覺聚合而成。 進一步納入後現代的觀點,體驗可以理解為身體感覺或身體語言,也就是說身體被視為情緒狀態的一種實相體。由於情緒過於抽象,比起口語和文字單一的表達,身體感覺更能表達出更貼近真實的狀態,例如:聽你這麼說,我感覺胸口有股沈重感。當體驗擴大詮釋為身體語言時,那麼感官經驗也更仔細的包含了眼神、表情、身體姿勢、語氣等。 Rogers雖未對「體驗」的內涵做太多詮釋,但我過去學習關於身體感覺/身體語言的知識恰好能更完整地互補。 三、成為自己是否意味著變得邪惡? 在我剛開始接觸「成為一個人」的概念時,的確也思考同樣的問題,那就是:若按照當下體驗行動,是否會淪為情緒和慾望的發洩而充滿暴力、失去控制?Rogers在第八章給出了他的答案: 「他會漸漸發現,當他的憤怒就是他的真實反應時,他可以恰如其是地表現憤怒,而這種自己可以接納的憤怒,或可以透明展現的憤怒,是不會具有破壞性的。同樣的,他也發現他可以恰如其是地表現恐懼,而這種自知的恐懼並不會使自己瓦解。他可以自憐,而這也沒什麼不好;他可以有性的慾望、有偷懶的感覺、可以滿心敵意,而天不會因此就塌下來。」P.213 「這道理是說:人要是能允許種種感覺在他身內流動,則各種感覺會愈能就全體感覺的和諧關係而各就其位。他會發現他並不數單單具有一種感覺,而是有多種感覺交織在一起,並且還能互相平衡。他會感覺到愛、溫情、體貼和合作,也會感覺到敵對、多欲或憤怒。他感覺到興趣、熱忱和好奇,也會感覺到懶散或冷漠。他感覺到無懼和勇氣,也感覺到畏縮害怕。他的種種感覺若能在他之中以如此複雜的情態而都被接納,則它們會帶著建設性和諧地運轉,而不會把他逼上無法控制的邪惡之途。」P.213 從Rogers的回答來看,我認為這其實是對於人非常理想的看法,儘管他部分回答了我的疑問,但我仍然想問:該如何看待暴力行為以及暴力所帶來的破壞性?為了探討關於「獸性」的問題,Roger到後面甚至開始分析「獅子補食」的現象,指出:「獅子之所以獵殺是因為飢餓,但牠卻不會去進行狂暴的殺戮,也不會貪吃過量。」並認為自然萬物會在自身之內逐漸達成某種和諧、平衡狀態。 看到Rogers的說法我其實並不完全認同,畢竟少數人類比野獸更加殘暴。不過這提醒我很重要的是:每一個行為背後都存有需求,要去看見失序、破壞行為背後的需求和脈絡。 四、聆聽自己,聆聽他人:對話無所不在 回到「接納自身體驗」這件事,我發現這也和「(開放式)對話」有很大的關聯。Rogers的核心理念中有一點很妙,那就是:一個人開始邁向接納自己的體驗時,他也會邁向接納他人的體驗。「成為一個人」看似是接納自身體驗的過程,卻也對外在的人際關係產生影響,這該如何理解呢? 「我愈是能夠向我自己以及他人內在的真實(realities)而展開時,我愈發現自己不會集忙地想鑽進『固守的據點』中。當我試圖聆聽我自己正在經歷著的體驗時,或當我愈是試圖把這同樣的聆聽態度延伸到另一個人身上時,我愈是能尊重我所感受到的這種生命之複雜的過程。所以我變得愈來愈不願意急急忙忙衝進那個固守的據點 — 去確定目標,去塑造別人,去操縱或催促別人走上我要他們走的道路。」P.25 我會把「聆聽」視為一種接納的能力,是一種願意瞭解、願意容忍、不打斷的能力,無論聆聽的對象是自己或他人。從這個角度來看,或許我們可以這樣理解:聆聽的焦點對象並不在個人,而是「聲音」,包括來自自己內心的聲音、他人的聲音、身體的聲音。 瞭解是很冒險的 聆聽的姿態帶有一種「想瞭解」的意願,但就如同前面所提,在自我防衛的影響下,人與人之間戴起了名為假我的面具,保持距離。當Rogers試圖拆解在自我防衛之心背後的恐懼,他發現「允許自己去瞭解別人」是一件冒險的事,因為那可能會使我們改變。 「我們很難得允許自己去正確地瞭解他所說的話對他究竟有什麼意義。我相信那是因為:瞭解是很冒險的。如果我讓自己確實地瞭解別人,我可能會因為那種瞭解而發生改變,而我們都害怕改變。」P.22 表面上看來,僵固的狀態雖給人安全感,卻也成為了限制。Rogers曾說:人在最好的狀況下,乃是個不斷瞭解自身體驗、變化的流動過程。而我認為這必須建立在不斷聆聽的基礎之上。若更仔細剖析「不斷聆聽」的流動狀態,可以發現這與「對話」有密不可分的關係,因為對話正是由無數個「聆聽」所組成。 相較於和他人對話,我們其實更常在心中自我對話。Rogers曾說,當我們能如其所是地成為自己時,內心中自我對話的衝突與矛盾也會跟著減少。事實上,無論是聆聽自己或他人的聲音,在我們聆聽的同時,也會自動試著對話。 內在的自我對話關係 關於對話,Rogers在第三章曾提到存在主義哲學家Martin Buber的對話哲學:要接納他人的整個潛能。很巧的是,過去我所學習的「開放式對話」也談到了Martin Buber,恰好能補足更完整的內容。 「Martin Buber在他討論關係的一篇長文中強調:只有承認他者為另一個我的『我 — 你』才會成為對話關係的基礎。具有目的或利用意圖的『我 — 它』關係只會物化他者。」 — 《開放對話.期待對話》P.164 相對於由單方引導談話的「獨白」關係,Buber致力追求平等、互為主體的「對話」關係。根據Buber的說法,形成對話關係的關鍵在於承認他者、將他者視為和自己同樣的存在,而不是將他者視為一種「物」、工具或是想要控制的對象,如此才能從「我 — 它」關係走向「我 — 你」關係。 回到Rogers的理論,當一個人排斥接納自身體驗時,自我是處於僵硬的狀態,並會把自我他者化,掩耳逃避自身體驗的聲音,最終導致內在的自我對話淪為「假我」的獨白關係;當一個人能接納自身體驗時,他與自我真實感受更加靠近,並且能以體驗作為參照物,檢查自身狀態,如此,內在自我對話也能順利溝通。 ...

傾聽與凝視:傾聽自己是善待自己的方法

傾聽與凝視:傾聽自己是善待自己的方法

傾聽是積極且有力量的 最近接觸開放式對話、補習班的輔導原理還有正念,突然意識到一件重要事情是關於「傾聽」。在開放式對話的課程時,柏瑋說:「傾聽其實是很積極、很有力量的,因為怎麼聆聽就會影響怎麼理解聽到的內容。」 我原本以為傾聽是較被動的,只要尊重對方並專心傾聽就是好的傾聽。但其實不然,在傾聽的時候,除了過去所熟知要「專注」之外,還有很多細節值得探索。無論是開放式對話、諮商、正念,傾聽比我原本所想的有更大的力量,助人技巧中雖然強調傾聽當事人的重要,但我認為首先傾聽自己是更重要的。還記得戶外體驗教育教的「獨處」,那是最簡單也最難的一課, 關於正念 最近在聽哇賽心理學EP12有大師分享正念,我認為正念的重點是「覺察自身狀態」。講者提到,在生活中其實可以常常實踐正念,包括吃飯、走路時,只要專注在自己當下的狀態,基本上都可以算是正念的一種。 這樣說來,我平常進入正念狀態的頻率沒有太低,尤其是最近。比起正念,其實我好像更常進入一種「凝視/凝望」的狀態,或者說是專注深入思考某件事的狀態,不過眼神就僅是注視眼前的。 關於禱告 有人說,正念是「去除信仰成分的禱告」,我並不完全認同。身為有信仰經驗的人,我認為禱告本質上屬於「對話」,即為有他者存在的雙向性對談,無論何種宗教皆是如此,而正念比較偏向覺察自身狀態,或是與自身對話,兩者不全然相同。 結合禱告和正念,我們的確能更深入覺察自己和周遭事物,用近似「微觀」的方式知覺世界(所謂一沙一世界)。另外,我認為學習正念並非要機械化地實踐正念,就好像禱告變得儀式化就會漸漸失去原真一樣,練習正念只是讓人練習進入極度專注狀態,這與靈性的修養又有微妙的差異。在聽正念大師講話的時候,覺得他講的速度比較慢、細膩,感覺是正在用一種更細膩的方式知覺世界以及自己的情緒。 意識的力量 在進入傾聽/正念/禱告的狀態時,放大了感官知覺,感覺要進入更高一個維度的世界,為什麼這樣說呢?在極度專注的狀態下,人不只會注意到自身的情緒,也包含此時此刻的時間、空間。而關於時間,又是一個很有趣的話題,因為隨著每個人狀態不同,對時間的主觀感受都不相同,不過大致可以確定的是,當進入極度專注的狀態後,整體來說時間是會變慢的。 傾聽自己是善待自己的方法 傾聽自己的意思是指,讓心境慢下來、開始凝視、凝望著某個點,可以是一件事、一個想法、甚至是一片空白。在我們進入凝視狀態時,會帶來一種「沉澱」的效果,過濾掉煩雜的情緒、感受、想法,最終留下的沉澱物是忠於自己內心深處的。 關於傾聽,我還想到大學戶外體驗教育的「獨處」,那是最簡單也最難的一課,在進行完一系列活動後,馬上進入獨處狀態的話,心中會有許多聲音浮現,那是你無法抗拒聆聽的真實聲音。 從出生開始,耳邊總會有人告訴我們該如何生活、努力奮鬥才是所謂的成功,然而這些聲音早已蓋過每個人內心深處真正的想望。(回想自己高中時,對科系選擇感到多麼徬徨就可以知道這件事不難證明。) 我們真的需要這麼多聲音指導我們的人生該如何進行嗎?算起來其實人生好短,一百年好短,遑論每天都可能發生意外身亡。當我想到這裡時感到焦慮,「我真的想做這個嗎?活著的意義是什麼?」我也知道這類問題問到爛不會有答案,可是好像只有不斷詢問、質疑,你才不會覺得自己找不到方向,就像迷路時不斷問路一樣。 傾聽自己,我才發現更多發生在自己身上的反應。包括我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什麼時候會累、會生氣、會難過、會焦慮、理想中的伴侶、理想中的生活等等,我想在30歲之前釐清這些關於自己的謎題或許不算太晚。而且這也是親密關係當中每個人要先克服的重要議題。 最後,我覺得傾聽自己就是善待自己的方法,因為平常有太多聲音以及來自他人的期望正在影響我們的人生方向、喜好、情緒,我們真的太少也太不擅長傾聽自己了,導致我們時常感到矛盾、甚至做出違反自己意願的選擇,順應了某個人或社會的期望就感到滿足。 過去常常處於較缺乏自信的狀態,也不斷告訴自己要「解殖」,讓自己從過去殖民自己的固有想法中解放、獨立。可是到底要怎麼解殖呢?我找到解殖的方法就是首先傾聽自己。